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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脸上的妆似乎比之前在草坪时的更浓了,应该是在车里对着镜子重新补过。
此番说话的时候,她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着,扭扭捏捏的模样,像极了小丑。
我没法想象,仅凭这样的女人,是怎么能将温令川从我身边夺走的。
毕竟她比四年前的那一位,还要差上许多。
按我以往闹腾的性子,看不惯的人,我肯定是要骂的,更何况我现在还未跟温令川离婚,崔时雨就算再被爱,名义上也还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三而已。
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,可以随便颐指气使。
可从胃里泛上来的粘液堵住了我的喉咙,我难以下咽,又不想在崔时雨面前吐出来,就闭了嘴。
我从温令川身上下来,拉开车门,自觉地往后座钻。
这举动,就像是在给他们俩腾地儿。
本是皆大欢喜的局面,崔时雨面上一喜,都打算奔去副座了,却被温令川伸手拦了下来,“你去后面,她晕车,前面的位置是她的。”
他这话明明是对崔时雨说的,可说话间,却是望着我。
我微微抬了下眼,眼神就对上了他的。
其实我不晕车,晕车的人坐哪儿都晕车。
这话,是我多年前耍赖想蹭温令川的副座随口编的。
崔时雨很不情愿地打开车门坐到了我边上。
她一进来,身上喷着的香水味就熏得我直犯恶心,我只好起身换了位置。
在系安全带的时候,我余光瞥见温令川正搁在方向盘上的手。
他的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煞是好看。
只是无名指上,原本代表已婚的戒指已经被取了下来。
四年前我和温令川结婚的时候,他正值家庭巨变,整日消沉。
为了不让他心烦,我取消了礼堂上交换戒指和亲吻新娘的环节。
我俩手指上的婚戒,是第二日温令川主动找我戴上的。
那时他半跪在我面前,托起我的手。
他说,按照他老家的习俗,结了婚,是要有个已婚证明的。
婚戒是铂金的,又细又窄,不镶钻,无镀花。
一对儿估计也才一千块左右。
温令川家贫,婚礼的开销全由我一力承担。
只有这婚戒,是他自己去买的。
所以哪怕我戴着它出门总被嘲笑,这么些年,我也从未想过摘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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